一 團總支
第一條 團總支在學校團委領導下,負責開展本系共青團工作。
第二條 團總支一般由書記、組織委員、宣傳委員等組成,也可按具體情況設置,成員需經(jīng)團員代表大會選舉產(chǎn)生。團總支書記一般由黨員教師專職或兼職擔任,人選由各系黨支部推薦,征得校團委同意,黨委研究批準。
第三條 團總支工作職責
1. 全面領導本單位團的思想教育工作,堅持正確的人生觀、世界觀、價值觀教育,組織廣大團員青年學習馬列主義、毛澤東思想及鄧小平理論和“三個代表”重要思想,有計劃地上團課,對團員進行團章及團的基本知識教育,同時協(xié)助學生黨員做好《黨章》的學習指導工作。
2. 貫徹上級黨團組織的工作精神,認真完成上級黨團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,并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,制定各階段的工作計劃并報校團委批準。堅持“三會一課”制度,定期召開團支部書記會、團員大會,傳達上級精神,研究、布置、檢查工作。
3. 建立團總支各項工作制度如例會制度、匯報總結制度、獎懲制度、干部考核制度、干部培訓制度等,完善團總支管理體系。
4. 各系團總支要認真做好發(fā)展新團員的工作,指導團支部培養(yǎng)、選拔、配備團干部。在團員中深入開展團員教育評議工作、“推優(yōu)入黨”工作、思想調研工作等。
5. 加強對所轄團支部的領導,并對各支部工作有記錄、有考核、有建設性意見。不定期開展各支部工作經(jīng)驗交流會,及時了解團員青年思想動態(tài),并向學校團委及時匯報。
6. 結合團員青年的特點,有針對性地開展豐富多彩的文藝、體育、科技、社會實踐、志愿者服務、技能培訓等活動,指導本系團學會開展工作。
7. 及時填報本系團總支團員統(tǒng)計表、入黨積極分子登記表,上報團委,并做好團費收繳工作。
8. 溝通團員青年與領導、老師之間的關系,反映他們的正當意見和要求,維護團員青年的權益。
9. 完成上級黨團組織交辦的其他任務,落實本系團總支每一項工作計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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