針對目前部分“三風”教學秩序檢查人員工作敷衍、倦怠情況,為進一步強化我院“三風”檢查制度,有效保障教育教學質量,特就“三風”檢查有關要求再次強調如下:
一、檢查教師
1.查課教師要嚴格按照文件規(guī)定提前10分鐘到達相應的檢查地點,服從教務處人員檢查分配;缺勤或遲到者按相應規(guī)定進行處罰。
2.檢查時,請按照教學秩序檢查表(見附件)相關要求詳細記錄檢查情況,記錄不詳或敷衍了事者將給予通報批評;凡出現(xiàn)檢查人員通報正常,后經學院或公司發(fā)現(xiàn)教學事故的,將視事故情節(jié)輕重處以該樓層檢查人員50-200元罰款。
3.各單位在排班時要錯開教師的上課時間,教務處每天指定專人通過監(jiān)控查看各教學樓查課情況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簽到后去上課或直接返回等情況,通報并按缺勤處理。
4.基礎課部與信工系、管理系、外語系的交接工作已完成。從第7周開始,基礎課部將負責本部門教師的排班工作,信工系、外語系和管理系重新排班。
二、授課教師
1.教師要提前十分鐘到達教師,進行上課準備。
2.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時來學校上課的教師需提前通知有關部門,按相關規(guī)定辦理調停課手續(xù)。未辦理調停課的教師無故停課、遲到的,一律按《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》處理。
3.因校車延誤而導致遲到的教師,請及時與查課教師反映情況,教務處視情況作出處理。
三、獎罰通報情況
1.三風檢查通報下發(fā)后,請各系及時下載查看,通知到位,有任何異議請于24小時內與教務處取得聯(lián)系,罰單一旦開出,不得更改。
2.獎罰單開出后,請各系通知相關人員在一周之內領取(程序:獎罰單個人簽字確認→綜合管理辦公室蓋章簽字→財務處兌現(xiàn));逾期獎單作廢,罰單將交至集團綜合辦公室,依據(jù)公司相應規(guī)定作出處理。
教務處
2015-4-17